(区域户用光伏电站之王也是王_“全国之王才是王”的思维逻辑)

时间:01月16日 来源:光伏发电系统 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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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个月前,一个光伏创业企业朋友的电话,改变了老红对谁是未来户用光伏市场之王(简称“市场之王”)的思维逻辑。

 
这个改变就是,在户用光伏市场,从只有“全国之王才是王”到“区域之王也是王”。
 
“全国之王才是王”的思维逻辑
 
在此之前老红的思维逻辑是,未来的“市场之王”一定是“垄断”、“赢者通吃”的。能够成为未来“市场之王”的企业,要么全国唯我独尊,要么四分天下有其一。这是因为:
 
第一,光伏属能源,能源从来都是规模经济,能源企业从来都是垄断企业。比如“全球500强”的前十家企业中,能源企业一般会占到占6-7家。比如中石油、中石化都是全国布局的。
 
当然,每到思考这一问题时,老红不会忘了补充一句:由于分布式能源和互联网的出现,会否打破能源企业必然是垄断的历史?
 
第二,成功互联网企业的出现,让人们看到的是赢家通吃。无论是“BAT”,还是滴滴快的、Airbnb。而户用光伏市场应该是互联网思维、经济在能源产业的沃土。
 
互联网人卫哲有这样的认知:“在互联网时代之前,几乎没有诞生赢家通吃型的公司。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说,市场占有率过了30%就垄断了,但今天,百度也好、谷歌也好,这样的搜索引擎的市场占有率,在自己的国家和地区都能够达到90%以上的覆盖。”
 
总之,因为过去传统能源企业都是垄断的,所以老红对“市场之王”分析的思维逻辑难免也是认同“垄断”的。
 
一位光伏创业企业老板的电话在改变“全国之王才是王”的思维逻辑
 
这位朋友说,因为在开发户用光伏市场方面,他已经在一定区域内形成了品牌和规模影响力,他想做两件事:一个是自己生产支架,一个是找一家逆变器企业为他“贴牌”生产。
 
作为一家光伏创业企业,这是要在一个区域内自成体系的节奏!这既不符合老红光伏垄断企业的思维逻辑,也不符合传统经济学的分工理论。
 
在讨论中老红发生了思维的变化,开始思考这样两个问题:
 
一个是市场是变化的,分析市场的理论应当随市场的变化而变化。比如分工理论就已经被企业发展无边界观点所挑战;比如对于搭建服务平台企业,工业时代为了保证平台的公正性,平台企业不得做平台以外的事情,智能时代不少成功平台企业却在平台上销售自己的产品,就像顺丰有“顺丰优选”、招商银行有“掌上商城”。
 
一个是具备足够需求和自我循环能力的区域,就具备产生区域“市场之王”的可能。比如Solarcity、Vivint、Sunrun是市场占比前三的美国户用光伏企业(前者35%,后两者10%-12%),他们的主要发展空间也只是在加利福尼亚、内华达、亚利桑那等州。
 
再比如德国的国土面积只相当我国的云南省,但也足以培育几家极具影响力的户用光伏企业。特别是从户用光伏电站运的维角度看,将来也一定是通过就近、区域管理的原则来实现的。
 
这些都让老红不能不想:分布式光伏带来能源供给形态的变化,会否带来能源企业垄断格局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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