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义务
根据英国《2000年公用事业法》(UK's Utilities Act 2000),英格兰、威尔士和苏格兰从2002年开始实施“可再生能源义务证书制度”(Renewable Obligation,简称RO)。该法案明确了电力供应商是英国可再生能源义务的责任主体,并且规定了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各个阶段,大型可再生能源电量在供应商总电量中的具体比例:2003年要求达到3%,其后逐年递增,到2010年要求达到10.4%,到2015年要求达到15.4%。可再生能源义务政策实施以后,英国可再生能源电力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时期,发电量年均增长速度达到12%。2005年,可再生能源义务制度的范围扩大到了北爱尔兰地区。
截止到目前,可再生能源义务证书制度仍然是英国政府支持大型可再生能源项目的主要政策。英国电力监管机构OFGEM中的E-Serve部门负责可再生能源义务证书(Renewables Obligation Certificates,简称ROCs,也称为“绿证”)的颁发和整个ROC交易体系的运行和监管。以下是RO的具体操作流程:
1、具有可再生能源义务证书制度资质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会每个月向E-serve报备他们的预测发电量,E-serve则根据符合规定的可再生电力产出向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颁发相应的可再生能源义务证书(ROCs)。
2、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可以向电力供应商或中介交易机构出售可再生能源义务证书,这些发电企业可以获得除在电力市场中销售电能量之外的收入,以补助其前期投资成本。需要强调的是,可再生能源义务证书的出售和电力产出的出售是相对独立的,尽管大部分的可再生能源义务证书被出售给了购买电力产品的供应商。
3、每年6月份,电力供应商需要向E-serve证明,其在过去的一年当中已经获得与其电力供应量相对应的可再生能源义务证书。这些可再生能源义务证书既可以向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购买,也可以在可再生能源义务证书二级市场上购买,这个二级市场每月进行一次交易。电力供应商如果无法向E-serve提交足够数量的可再生能源义务证书,则必须要向OFGEM缴纳罚金,标准则是按照政府设置的“买断价格”,该价格每年根据零售价格指数(RetailPriceIndex,简称RPI)进行调整。2002年刚开始执行时,买断价格为30英镑/ROC,2016年已经上涨到45英镑/ROC。所有处罚的收入都会进入特定的基金,并按照电力供应商完成可再生能源义务的比例进行重新分配,返还给电力供应商。
相反地,如果电力供应商获得的可再生能源义务证书超过其电力供应量相对应的数量时,可以在二级市场上进行出售,或者将富裕的证书保留到第2年向E-Serve提交。因此,二级市场上ROCs的价格主要受到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可以向市场供应的证书数量的影响。例如,如果在过去的一个月里,风力发电的情况比较好,那么二级市场上的价格就会比较低。由于电力供应商具有购买证书和缴纳罚金两种选择,在每年电力供应商向E-serve提交证书证明的月份,二级市场的价格与买断价格往往都非常接近。
2009年前,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每产出1Mwh的电量,就可以获得一个可再生能源义务证书。然而,这种方式不能有效地引导不同成本发电技术的发展。因此,从2009年开始,根据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以及投产时间,发电企业每产出1Mwh的电量所能够获得的证书数量开始出现不同:成本较高的发电技术,企业每产出1Mwh的电量所获得的证书也较多,这就能够有效地提升资本对这类发电项目的兴趣,同时也会更大地促进这类技术的发展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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