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层气(煤矿瓦斯)是赋存在煤层及煤系地层的烃类气体,是优质清洁能源。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对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增加清洁能源供应、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具有重要意义。国家高度重视煤层气开发利用和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二五”期间煤层气产业化发展步伐加快,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国家能源局组织有关单位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总结了“十二五”期间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工作取得的主要成就,分析了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未来五年煤层气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规划布局、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规划》是指导我国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引导社会资源配置、决策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 发展现状
一、“十二五”主要成就
“十二五”时期,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强力推进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煤层气地面开发取得重大进展,煤矿瓦斯抽采利用规模逐年快速增长,为产业加快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开发利用规模快速增长
“十二五”期间,煤层气地面开发利用步伐加快,规划期末煤层气产量、利用量是“十一五”末的三倍。沁水盆地、鄂尔多斯盆地东缘产业化基地初步形成,潘庄、樊庄、潘河、保德、韩城等重点开发项目建成投产,四川、新疆、贵州等省(区)煤层气勘探开发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国新钻煤层气井11300余口,新增煤层气探明地质储量3504亿立方米,分别比“十一五”增长109.3%、77.0%;2015年,煤层气产量44亿立方米、利用量38亿立方米,分别比2010年增长193.3%、216.7%,年均分别增长24.0%、25.9%;2015年煤层气利用率86.4%,比2010年提高了6.4个百分点。
煤矿瓦斯抽采利用量逐年大幅度上升。2015年,煤矿瓦斯抽采量136亿立方米、利用量48亿立方米,分别比2010年增长78.9%、100%,年均分别增长12.3%、14.9%;煤矿瓦斯利用率35.3%,比2010年提高了3.7个百分点。全国大中型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均按要求建立了瓦斯抽采系统,建成了30个年抽采量达到亿立方米级的煤矿瓦斯抽采矿区,分区域建设了80个煤矿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山西、贵州、安徽、河南、重庆等5省(市)煤矿瓦斯年抽采量超过5亿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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